婚姻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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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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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 财产如何分割?
很多夫妻在情感破裂之后纷纷选择离婚,而离婚又涉及了很多牵扯,其中财产分割是令双方最为纠结拉锯的点。
不知道对方名下有多少财产虽然很多夫妻在一起很多年,每天同床共枕,但是其实对于对方名下到底有多少存款,其实并不是很清楚,甚至外面的朋友知道的可能都比你这个曾经最亲密的人多,那么要想离婚时查看对方到底有多少财产应该怎么做呢?
离婚之后到底能拿多少?首先我们要知道在离婚时婚后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按婚姻法来说是要均等分割的,但是也不是绝对,如果有一方对均等划分不满,也可以协商,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去法院判决,由法院判定双方理应分得多少财产。
虽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是如果婚前财产是公司或其他能够盈利的东西,那么这个公司或其他婚前财产在婚后所挣的部分其实也是属于婚后财产,双方可以提出划分。
其次如果二人在婚前就进行了财产公证或是有签订关于婚后财产的协议的话,离婚时就要按照协议上的条款进行分割财产。
如何调查对方的资产其实许多夫妻还是大致上值得对方名下资产的大概数目的,但是也不乏一方在平时就有所隐藏的,这个时候如果调查对方到底有多少财产呢?
如果你已经准备离婚,那么在婚前就应该收集对方的银行户头,股票,理财产品和其他的收入来源,不能等离婚之后再去调查。
另外有一部分人把希望寄托于法院的调查,但是如果双方没有提出请求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去调查对方的资产的,就算提出了申请也要请求方提供相关的资产线索,根据提供的线索去调查对方的资产情况。
关于提前转移有一些人害怕对方把钱提前转移,其实这是非常常见的情况,很多人为了隐藏自己的财产会把自己的财产通过赠与或外借的方式来隐藏自己的真实财产。
如果你发现对方有这种行为,在离婚后可以进行起诉追回你的应得财产。
至于婚前多久的赠予算转移遗产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说明去具体判定,所以了解婚前财产就显的尤为重要。这可是防止婚前转移财产的最好途径,如果你知道对方有多少资产,那么无论他如何转移,最后都能靠法院去追回,重新分割财产。
值得说的一点是,当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把钱转给孩子或对方的父母长辈时,很多人就会放弃追究,但是其实转移给孩子和亲人的财产和转移给他人的一样,都是无效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去追回,要求从新分割。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我是幸运的@锦鲤妈咪,更多育儿知识,关注我,了解更多,让我们一起陪孩子快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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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 财产如何分割?
很多夫妻在情感破裂之后纷纷选择离婚,而离婚又涉及了很多牵扯,其中财产分割是令双方最为纠结拉锯的点。
不知道对方名下有多少财产虽然很多夫妻在一起很多年,每天同床共枕,但是其实对于对方名下到底有多少存款,其实并不是很清楚,甚至外面的朋友知道的可能都比你这个曾经最亲密的人多,那么要想离婚时查看对方到底有多少财产应该怎么做呢?
离婚之后到底能拿多少?首先我们要知道在离婚时婚后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按婚姻法来说是要均等分割的,但是也不是绝对,如果有一方对均等划分不满,也可以协商,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去法院判决,由法院判定双方理应分得多少财产。
虽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是如果婚前财产是公司或其他能够盈利的东西,那么这个公司或其他婚前财产在婚后所挣的部分其实也是属于婚后财产,双方可以提出划分。
其次如果二人在婚前就进行了财产公证或是有签订关于婚后财产的协议的话,离婚时就要按照协议上的条款进行分割财产。
如何调查对方的资产其实许多夫妻还是大致上值得对方名下资产的大概数目的,但是也不乏一方在平时就有所隐藏的,这个时候如果调查对方到底有多少财产呢?
如果你已经准备离婚,那么在婚前就应该收集对方的银行户头,股票,理财产品和其他的收入来源,不能等离婚之后再去调查。
另外有一部分人把希望寄托于法院的调查,但是如果双方没有提出请求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去调查对方的资产的,就算提出了申请也要请求方提供相关的资产线索,根据提供的线索去调查对方的资产情况。
关于提前转移有一些人害怕对方把钱提前转移,其实这是非常常见的情况,很多人为了隐藏自己的财产会把自己的财产通过赠与或外借的方式来隐藏自己的真实财产。
如果你发现对方有这种行为,在离婚后可以进行起诉追回你的应得财产。
至于婚前多久的赠予算转移遗产其实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说明去具体判定,所以了解婚前财产就显的尤为重要。这可是防止婚前转移财产的最好途径,如果你知道对方有多少资产,那么无论他如何转移,最后都能靠法院去追回,重新分割财产。
值得说的一点是,当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把钱转给孩子或对方的父母长辈时,很多人就会放弃追究,但是其实转移给孩子和亲人的财产和转移给他人的一样,都是无效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去追回,要求从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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